蓄電池容量與放電率的關係:10 小時率與 20 小時率
安時(Ah)是蓄電池容量的常用單位,但同一只電池在不同放電電流下能放出的電量並不相同:放電電流越大,可放出的容量越小。因此標註容量必須同時說明放電率,否則數值沒有可比性。
10 小時率表示以 10 小時放完為基準的放電條件。以 100Ah(10 小時率)的電池為例,其基準放電電流約為 10A。20 小時率(20HR)則是以 20 小時放完為基準,同一只電池的標稱容量數值會更大,因為放電電流更小、活性物質利用更充分。
在湯淺的系列參數表中,這兩個數值分別對應不同的終止電壓條件:10 小時率按 1.80V/單格(25℃)計,20 小時率按 1.75V/單格(25℃)計。高倍率系列還額外給出 15 分鐘功率(1.67V/單格),用於按短時大電流工況選型。
選型時的實用做法是:先確定負載電流與後備時間,再按廠家給出的放電率對應關係換算,而不是直接用負載電流乘時間得到 Ah 數。負載電流越大、後備時間越短,越需要查高倍率放電數據,不能按 10 小時率容量線性外推。